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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恋证据调查离婚程序中最常用的婚外恋证据是什么?
在离婚诉讼调查和证据收集过程中,许多当事方都竭尽全力获取证据,甚至以雇用“专业人士”为代价进行调查,但忽略了一些重要证据的保存,从而得出了最终证据。提交法院。它不符合要求,不能发挥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也不能取得预期的法律利益。那么离婚诉讼中最常用的婚外恋证据是什么?
网民咨询:
离婚程序中最常用的婚外恋证据是什么?
四川华夏志光律师事务所吴仪娇律师的回答:
1、文件证据: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信件或电子邮件,一方当事人为婚外恋所写的供认或悔改,以及一方为婚外恋而批准的相关信件或电子邮件。
2、重大证据:婚外情第三方的近照,另一方和第三方进出酒店房间的相关账单,电话通讯记录等。
3、视听材料:另一方在公开场合与第三方亲密的视频记录,以及该方有婚外恋并承认自己受骗的相关记录。
4、证人证词:婚外事务和第三方居住地中其他人的证言,例如社区安全外遇证据调查,邻居,财产等。
四川华夏志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义Yi推广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深圳小三调查公司,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面证据;(三)物理证据;(四)视听材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词; [七)专家意见;([K12]检查笔录。在将其用作确定事实的依据之前,必须先验证证据是真实的。
四川华夏志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以娇的分析:
收集婚外情证据时的注意事项:
([1)避免侵权;
例如,即使闯入他人的房屋或拍摄秘密照片获得的证据反映了事实外遇证据调查,也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不仅不能用作法律证据,但也可能需要承担侵犯他人权利的法律责任。
([2)及时提交公证以获取文本消息,通信软件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证据,以确保证明;
(3)提交法院的录音材料应清晰完整,不得随意删除或编辑。应将通过高科技手段(例如录音机)获得的音频文件转录到磁带上或刻录到CD等重要载体,并附上录音笔录以供法院审查;
(4)DNA亲子鉴定材料和从头发,血液,唾液等中收集的样品,应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进行存储和提交以进行检查,以确保鉴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结论;
(5)应妥善保管通过法律手段获得的与当事方隐私有关的证据材料。除向律师和法院提交外,不得散布这些材料并损害他人声誉,更不用说胁迫其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川华夏志光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事务部主任吴亦娇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察学院(国家律师学院)深圳老公外遇调查公司,长期致力于婚姻,家庭和公司法律顾问的研究。 ,特别是对于婚姻和家庭。对财产分配有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