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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案件处理经验
实际上,关于重婚的法律法规并不多,但是重婚并不少见。作为一名婚姻律师,作者自然知道很多处理重婚案件的困难。我相信所有律师都对处理重婚案件的难度有深刻的了解。这是最近发生的重婚案件,与您分享在实践中处理重婚案件有哪些困难?我希望你会喜欢。如果您喜欢这种共享,请转发并关注它,谢谢!
一、难以获得证据!
证据是处理重婚案件的垫脚石。缺乏有力的证据,甚至不可能进入提起诉讼的大门!
(一)应进行筛选,看是否属于重婚
在提交人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当事各方经常哭泣并抱怨:我离婚是因为我丈夫有一个外面的人。我不仅要离婚,还想起诉他重婚!作者一听到“重婚”一词,就立刻变得充满活力,并继续问:“那你丈夫是怎么重婚的?请详细告诉我。”我这次得到的答案真的很奇怪:“我的丈夫正在把情妇外包,而且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回家”,“我的丈夫有小三的孩子”,“我的丈夫外面有女朋友,他只会带她出去,从没带我出去”,“我丈夫在那里有很多女人,他给她们买了房子”等等。那么,各方描述的这些行为是否构成重罪?让我们看一下法律。
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深圳侦探找人,有配偶和重婚的人,或知道另一人有配偶并与他结婚的人,应处以不超过50年的有期徒刑。 2年或刑事拘留。目前,我国公认的重婚形式包括:
1、与配偶重婚:
(1)合法重婚:是指与另一人的婚姻登记,但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在中国,实行单一注册婚姻的国家,只要已登记婚姻,便重新进行婚姻登记。不管他们是否同居,重婚已经构成。
(2)事实重婚:是指婚姻尚未解除重婚罪取证难吗,但也以夫妻的名义与他人同住的事实。这里提到的事实重婚需要满足三个要素:夫妻的名字;另一个是在公共场所住在一起;第三是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2、第三方重婚:
([1)法律重婚:指定,如果您知道别人有配偶,则仍然需要与另一人进行结婚登记。
(2)事实重婚:指定知道另一人有配偶的某人仍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与另一人住在一起。
实际上,许多当事方提到的“重婚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婚行为。作为律师,我们首先应该确定当事方提到的重婚行为是否属于重婚行为。对于不遵守法律的人,应直接通知当事方。
([二)如何收集重婚证据?
根据上述规定,重婚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带结婚证书的合法婚姻,另一种是夫妻在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情况下生活在一起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所需的证据,有两个特定的分数:
1、领取结婚证书的合法婚姻:建议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或通常居住的民政部门检查双方的婚姻登记状况。一旦发现有第二次结婚登记,那便是重婚的最有力证据,但实际上找到重婚的可能性很小。我相信重婚的人不会那么傻。
2、在没有结婚证书的情况下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在这种情况下,收集证据非常困难,律师的调查工作非常重要!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以证明重婚者可以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生活在一起,例如:来自朋友和邻居的证词;私密的照片和视频;重婚一方自愿写的保证书和供词;居委会,村委会,计划生育等。孩子出生的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和信息登记文件。
在调查和收集证据时,提交人前往当地居委会,计划生育,医院和其他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关于朋友和邻居的证词,作者提供了证人的书面证词,律师的调查笔录以及出庭作证的证人。可以说这三种形式经受住了所有的磨难,但是如果您付钱,就会有回报,并且提起诉讼时,您将拥有所有的磨难!
二、难以立案!
重婚罪是可以起诉和起诉的案件,也就是说,受害人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告该案来起诉犯罪嫌疑人,而公安机关可以将案件提起调查,或者通过向法院提起私人诉讼。法律给受害人一个选择,但从来没有想到这会导致重婚陷入“祖母不伤,奶奶不爱”的境地!提交人还遭受了公安机关和法院的殴打之苦,但通过收集证据的努力,该男子和涉嫌重婚的第三人被成功告上了法庭!